问题 | 如何领养一个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确保领养程序的规范性与严肃性,领养方于领养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首先,必须向领养方籍贯地的村委或居民委员会提交意愿书并获取相应的证明文件; 其次,若领养方在固定机构任职,须同时向用人单位索取工作证明及经济收入证明;若自营事业,则需向所属户口安定地区的村委或居民委员会申请出具创业证明。 此外,收养方还需至县级以上医院接受全面身体健康检查,由医院出具详细的身体检查报告、生殖能力证明以及直系亲属患病情况调查表。 最后,领养人应备齐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及以上各项所需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递交领养申请,并依规定填写正式的申办表格。一旦领养申请获得审批通过,便可享领养权并将孩子接回家。 然而,自接到孩子之日起,仍需带领其至户口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领养关系公证书,此举标志着领养过程已最终完成且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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