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荣县抚养费一个月给多少钱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四川省荣县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收入情况确定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 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来给付。 如果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比例可以适当提高。 不过,为了保障支付方的基本生活,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若一方没有固定收入: 抚养费的数额则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提到的比例来确定。 二、特殊情况调整 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后续治疗和生活需要大额支出,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此外,法院在具体判定抚养费数额时,还会全面综合考虑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以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等因素。 而且,若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抚养费数额,同时又不损害子女的利益,这种方式也是可行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育有两个子女。小朱月收入5000元,小李主张小朱应按30%比例支付抚养费共1500元。但小朱认为有两个孩子负担重,按20%即1000元支付就行,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其中一个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需长期治疗,小李要求提高抚养费,小朱不同意。 案情分析: 1、按收入情况确定原则,小朱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按20%-30%给付,负担两个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50%。所以小李主张30%,小朱主张20%都在合理区间,需综合考虑。 2、因孩子患有疾病属特殊情况,后续治疗需大额支出,从特殊情况调整原则看,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小李要求提高抚养费有一定合理性。 3、法院判定时还会综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子女实际需要等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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