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一方出现不让另一方看孩子的情况,可参考以下办法来妥善解决:
一、协商解决 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选择。 离婚虽然使夫妻关系解除,但双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始终存在。 双方应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全面、细致地商讨探视孩子的相关事宜。 比如,明确探视的具体时间,是每周固定的某几天,还是节假日如何安排;确定探视的方式,是将孩子接到自己住所居住一段时间,还是在特定地点见面相处等。 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孩子心理的负面影响,为孩子营造相对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申请调解。 这些组织的调解人员通常熟悉当地情况和人际关系,会深入了解双方的实际状况和矛盾焦点。 他们会从情理和法律的角度出发,耐心地劝解双方,努力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合理的探视协议。 三、提起诉讼 当调解也不能解决问题时,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公正判决,明确探视的具体安排。 若对方在判决后仍不履行协助探视的义务,探视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探视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看孩子,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探视时间和方式等事宜,但未达成一致;后申请相关组织调解,仍无果。小朱无奈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小李仍不履行协助义务。 案情分析: 1、协商是首选方式,小朱和小李本应从孩子角度出发,平和商讨探视事宜,为孩子营造良好成长环境,但小李拒绝协商,损害了小朱的探视权。 2、调解环节,相关组织应尽力调和矛盾,然而未能成功。小朱提起诉讼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途径。 3、法院判决后,小李不履行义务,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是合理的,以确保自身探视权益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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