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给女方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些常见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往往可能会判给女方,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孩子年幼时 通常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孩子年幼阶段,母亲的照顾往往更为细致和周到,能给予孩子更好的呵护。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形。 二、女方抚养条件更优时 若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丧失了生育能力,而男方具备生育能力;又或者女方没有其他子女,男方却有其他子女。 在这种情况下,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和生活的角度出发,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生活环境稳定时 当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已经习惯了现有的生活环境。 如果此时改变生活环境,很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比如孩子已经适应了周围的学校、朋友等,改变环境可能导致孩子出现心理问题等。 四、男方不利于抚养时 若男方存在不良嗜好,如经常赌博、酗酒等恶习,或者有家庭暴力行为,这些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女方。 五、女方抚养意愿和能力强时 女方有稳定的收入,能满足孩子的生活和学习需求;有良好的居住环境,为孩子提供舒适的生活空间;且有强烈的抚养意愿,愿意全身心地照顾孩子,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条件,这种情况下,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也较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年幼未满两周岁,但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肺结核。小李做过绝育手术,孩子一直随小李生活,小朱有赌博恶习,小李收入稳定且抚养意愿强烈。争议点在于孩子抚养权究竟该归谁。 案情分析: 1、孩子虽年幼,但小朱患肺结核这一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不利于孩子与其共同生活,从这方面看小朱不适合抚养。 2、小李做过绝育手术,且孩子一直随其生活,改变环境可能对孩子不利,小李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 3、小朱有赌博恶习,对孩子身心健康有极大伤害,而小李收入稳定且抚养意愿强,综合考虑小李更适合获得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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