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了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夫妻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女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一、协商解决 这是最为理想和优先考虑的方式。 女方可以主动找男方,心平气和地沟通。 要明确地向男方指出,探望权是法律赋予自己的正当权利,孩子的成长同样需要母亲的关爱和陪伴。 双方可以详细讨论探望的具体方式,比如是每周探望一次还是每月探望几次,每次探望的时长是多久等。 同时,确定好具体的探望时间,像是否可以在节假日、孩子生日等特殊时期增加探望次数等,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女方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相关机构申请调解。 这些机构通常会安排专业人员,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调解人员会努力促成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探望方案,例如根据双方的工作时间、孩子的学习安排等因素,制定出合理的探望计划。 三、提起诉讼 调解也不能解决问题,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的探望权。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依法判决探望的具体方式和时间。 若男方拒不执行法院关于探望权的判决,女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男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女方的合法探望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不让小朱看孩子,小朱主张探望权,双方就探望的具体方式和时间产生争议。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不成后申请相关机构调解,调解无果后小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法院判决后小李拒不执行。 案情分析: 1、小朱主张探望权是合法合理的,探望权是法律赋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关爱。 2、协商和调解是解决纠纷较为温和的方式,但当这些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时,诉讼是有效的保障途径。 3、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小李拒不执行是错误的,小朱申请强制执行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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