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通常是有效的,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主体适格 签订协议的双方必须身份合适。 一般来说,需为孩子的亲生父母,这是最常见的情况。 当然,如果亲生父母因某些特殊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依法享有监护权的法定监护人也可参与签订。 同时,双方还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二、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双方的意愿。 不存在一方欺骗另一方,或者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自身意愿签订协议的情况。 三、内容合法 变更抚养权的约定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要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 不能因为个人私利而忽视孩子的成长需求,如将孩子置于生活混乱、教育缺失的环境中。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若有争议,协议可作为关键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签订了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书,将孩子抚养权由小朱变更给小李。但之后小朱反悔,称签订时小李隐瞒孩子健康状况,且认为小李居住环境不稳定,不利于孩子成长,主张协议无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主体适格方面,小朱与小李作为孩子亲生父母,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上符合签订协议的要求。 2、真实意思表示方面,若小朱主张小李隐瞒孩子健康状况属实,那么协议存在一方欺骗行为,就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可能无效。 3、内容合法方面,若小李居住环境不稳定,无法给孩子提供稳定居住等条件,违反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协议也可能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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