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三怎么要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小三”索要抚养费的问题,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当“小三”与对方生育了子女时,依据我国法律,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他们在诸多方面应得到同等对待。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需承担起抚养责任,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 在此情况下,“小三”可以子女的名义向对方主张抚养费。 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就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若协商不成,“小三”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数额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 2.自身抚养费: 若只是处于“小三”的身份,并未与对方生育子女,那么通常是不能向对方索要抚养费的。 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定的抚养关系。 这种情况下,双方只是一种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情感关系,没有相应的法律义务去支付所谓的“抚养费”。 案情回顾: 小朱是小李的“小三”,二人育有一女小静。小朱以小静名义向小李索要抚养费,小李拒绝,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与小丽保持“小三”关系但无子女,小丽向小胡索要自身“抚养费”,小胡也予以拒绝。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以小静名义索要抚养费一事,因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小李作为生父,有抚养责任,应负担小静生活费和教育费。若协商不成,小朱可代小静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多方因素判定抚养费数额。 2、对于小丽向小胡索要自身“抚养费”,由于双方无子女且不存在法定抚养关系,仅是不被法律认可的情感关系,所以小胡无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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