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可以剥夺探视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探望行为严重危害子女身心健康
探望方若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肺结核等,这些疾病具有较强的传播性,在与子女接触过程中,极有可能将疾病传染给子女,对子女的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又或者探望方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等,在探望时可能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绪,从而对子女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创伤,甚至可能出现伤害子女身体的行为。 二、探望方对子女实施暴力或虐待行为 若探望方曾经对子女有过暴力行为,比如殴打、体罚等,或者存在虐待行为,像长期饥饿、禁闭等,严重威胁到子女的安全和健康,这种情况下,法院为了保护子女的权益,很可能会剥夺其探视权。 三、利用探望机会教唆、胁迫子女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例如,探望方教唆子女偷窃他人财物,或者胁迫子女参与一些不良活动,如吸毒、赌博等。 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价值观的形成。 需强调的是,探视权的剥夺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若出现上述情况,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止对方的探视权。 当相关情况消失或改善后,经法院审查,确认恢复探视权不会对子女不利,可视情况恢复其探视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丽获子女抚养权。小朱患肺结核,却坚持探望子女,且曾有过打骂子女行为,还教唆子女偷拿商店小物件。小丽认为小朱行为危害子女身心健康,向法院申请剥夺小朱探视权,双方就探视权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患肺结核具有较强传染性,探望过程中可能将疾病传染给子女,对子女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2、小朱打骂子女属于暴力行为,严重威胁到子女的安全和健康。 3、小朱教唆子女偷窃,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和价值观形成,法院为保护子女权益,很可能剥夺其探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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