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归属问题,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子女的归属 哺乳期内的子女,通常情况下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能够给予孩子更为贴心的照料,然而,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一些严重的传染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或者母方有其他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形, 二、哺乳期后子女的归属 1.首先,父母双方应进行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双方可以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工作时间、生活环境等因素,以达成一个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安排。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归属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此外,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两人育有一子小静,尚在哺乳期。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却主张孩子随自己生活,小李则认为孩子应随自己。此外,还有八岁的小胡,小朱和小李就小胡抚养权协商不成。 案情分析: 1、对于哺乳期的小静,通常应随母方小朱生活,但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可能威胁孩子健康,这种情况下小静宜随父方小李生活。 2、对于八岁的小胡,因其已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来确定抚养权归属。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负担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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