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得到了但是见不到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抚养权已在自己手中,却无法见到孩子,这种情况令人困扰,以下是一些可行的解决途径:
一、沟通协商 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步骤。 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与对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交流。 在沟通时,要保持理性和客观,清楚地表达自己想见孩子的迫切心情,同时耐心倾听对方的想法。 了解对方不让见孩子的具体原因,也许是存在一些误解或者实际困难。 比如,对方可能担心孩子在探望过程中受到伤害,或者自己的生活安排暂时不方便配合探望等。 双方可以在此基础上,共同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方案,明确探望的具体方式,比如是上门探望还是在约定地点交接,以及确定详细的时间安排,例如每周或每月的具体探望日期和时长。 二、申请法院执行 若经过多次沟通协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不履行协助探望义务的一方,法院可以依法进行处罚,比如处以罚款、实施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促使对方配合探望。 三、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对方长期故意阻碍探望,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亲子关系,也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的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充分说明对方阻碍探望的事实以及对孩子产生的不良影响,请求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至自己名下,从而保障自己对孩子的抚养和探望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拥有孩子抚养权却无法见到孩子,与小丽多次沟通协商探望事宜,小丽称生活不便配合。小朱申请法院执行,小丽仍不配合。小朱考虑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争议点在于能否通过变更抚养权保障探望权。 案情分析: 1、沟通协商阶段,小朱应理性表达需求,倾听小丽想法,若小丽确有困难,双方应协商出可行的探望方案,保障小朱探望权。 2、申请法院执行时,法院应依法对不配合的小丽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促使其履行协助探望义务。 3、若小丽长期阻碍探望,小朱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法院应考量小丽行为对孩子的不良影响,合理裁决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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