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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离婚后爸爸回来看孩子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一、有探视权的情况
当离婚时通过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明确爸爸享有探视权时,爸爸依据既定的方式和时间来看望孩子,这是受到法律保障的合法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需要积极配合爸爸的探视行为。
比如,要提前和爸爸沟通好探视的具体细节,确定好时间、地点等,确保探视过程顺利进行。
同时,要为爸爸探视孩子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像准备好孩子生活所需的物品等。
不能因为个人情绪或者其他原因,无故地阻挠爸爸行使探视权,这不仅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探视权存在争议的情况
如果双方在探视的具体方式、时间等方面存在分歧,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双方可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从孩子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情况,共同商讨出一个都能接受的探视方案。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的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双方的工作时间、居住地点等,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
爸爸的探视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比如爸爸存在不良嗜可能会在探视过程中诱导孩子沾染不良习惯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爸爸的探视权。
不过,申请时需要提供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明这一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法院判决小朱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在探视过程中,小李常因个人情绪无故阻挠小朱探视,且双方在探视时间和方式上存在较大分歧,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影响其正常探视。此外,小朱存在不良嗜小李担心影响孩子身心健康。

案情分析:

1、小朱享有合法探视权,小李应积极配合,提前沟通探视细节并提供便利,无故阻挠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利于孩子成长。
2、对于探视方式和时间的分歧,双方应先协商,从孩子角度出发制定方案,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情况裁决。
3、若小朱的不良嗜好可能危害孩子身心健康,小李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权,但要提供充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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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7: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