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尽抚养子女义务的父母怎么举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举证父母不尽抚养子女义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生活费用方面 在生活费用方面,需收集能清晰反映资金往来的相关证据。 比如银行流水明细,能准确显示父母是否有规律地向子女提供生活所需资金。 支付凭证也至关重要,像水电费、学费、医疗费等的缴费凭证,如果上面没有父母支付的记录,就可作为他们未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必要费用的证据。 此外,若有关于生活费等费用协商约定的书面材料,如协议等,也一并收集,能更有力地支撑举证。 二、生活照顾方面 首先是证人证言。 邻居、亲属作为经常与家庭有接触的人,他们的证词能真实反映父母是否长期不关心、不照顾子女的日常生活,例如是否经常看不到父母照顾孩子饮食起居等。 其次是相关记录,比如子女独自生活期间遇到困难时自己应对的记录,像生病时自己去医院看病的就医记录等,这些都能直观体现父母未履行照顾义务。 三、教育陪伴方面 学校方面的证明材料很关键。 如家长缺席学校重要活动,像家长会、亲子活动等的记录,以及与老师沟通交流情况的记录等,都能表明父母在子女教育方面缺乏应有的参与和陪伴。 四、情感交流方面 书信、聊天记录等可以体现父母长期对子女情感上的忽视。 通过多方面证据相互印证,能更有效地证明父母未尽抚养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认为自己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生活费用上,银行流水无父母给钱记录;生活照顾上,邻居称少见父母照顾其起居;教育陪伴上,家长会等活动父母常缺席;情感交流上,聊天记录显示父母很少关心。双方就父母是否尽抚养义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生活费用方面,银行流水、支付凭证及相关协议等能证实父母是否按规定提供资金,若无支付记录及约定履行迹象,可证明未尽义务。 2、生活照顾方面,邻居等证人证言及子女独自应对困难记录,可反映父母对日常生活照顾的缺失。 3、教育陪伴方面,学校活动缺席记录等表明父母在教育陪伴上的不足。 4、情感交流方面,书信、聊天记录能体现情感忽视情况。多方面证据结合可支撑小朱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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