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消失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女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并且消失不见时,男方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孩子的权益:
1.申请宣告失踪: 若女方下落不明的状态持续满两年,男方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女方失踪的申请。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和公告等一系列流程。 一旦法院依法宣告女方失踪,男方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定财产代管人。 这个代管人会负责管理女方的财产,并且将其中一部分合理地用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确保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有一定的经济支持。 2.变更抚养权及索要抚养费: 男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让自己直接抚养孩子,同时要求女方支付此前拖欠的抚养费。 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会综合多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公正的判决。 如果女方名下有财产,不管是存款、房产还是其他形式的财产,法院都可以依法执行这些财产,用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3.寻求社会救助: 要是经过各种努力,女方确实无法被找到,而且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寻求救助。 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一些必要的帮助,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小丽不履行抚养义务后消失不见。小朱欲保障孩子权益,争议点在于采取何种措施让小丽支付抚养费,小朱尝试多种途径,包括申请宣告失踪、变更抚养权索要抚养费及寻求社会救助。 案情分析: 1、关于申请宣告失踪,若小丽下落不明满两年,小朱向法院申请,法院按程序审查公告后宣告其失踪,指定财产代管人管理财产支付抚养费,此方式可确保孩子有经济支持。 2、变更抚养权及索要抚养费方面,小朱起诉后,法院会综合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决,可执行小丽财产付抚养费。 3、若找不到小丽且无财产可执行,小朱寻求社会救助,相关部门会提供必要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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