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岁半孩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夫妻离婚时涉及一岁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会依据一定的原则来判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归属倾向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在夫妻离婚时通常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一岁半的孩子正处于哺乳期,母亲的照料对孩子的成长和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母亲能够给予孩子更为贴心的呵护,而且母亲在日常生活中能更敏锐地感知孩子的需求,及时给予回应和照顾。 二、特殊情况下抚养权的变更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母方出现特定情形时,孩子可能会随父方生活: 1.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例如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如严重的精神疾病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威胁,使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此时孩子可能判给父亲。 2.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 3.因其他一些特殊原因, 总之,夫妻离婚时,一岁半孩子通常会判给母亲,但母亲存在上述不适合抚养的情况时,父亲可争取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对于一岁半孩子小静的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自己应获得抚养权,称自己能更好照顾孩子。小李则指出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肺结核,可能威胁孩子健康,认为抚养权应归自己。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一般情况下,小静的抚养权会倾向判给小朱,因为母亲的照料对孩子成长健康有重要意义,能更贴心呵护孩子。 2、但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肺结核,这属于可能对孩子健康成长造成威胁的情形,依据相关规定,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孩子小静的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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