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抚养权的公证书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放弃抚养权的公证书,具体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材料 办理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 首先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常见的如身份证,它能准确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户口簿也必不可少,可辅助确认申请人的户籍等情况。 其次,要准备与抚养权相关的证明材料。 例如,若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就是关键证明,其中会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初始归属等内容;若经由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书则是重要依据。 最后,还需一份放弃抚养权的书面声明,在声明中要清晰、明确地表明申请人自愿放弃抚养权的真实意愿,避免产生歧义。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向特定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这些机构包括其住所地的公证机构,也就是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公证机构;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若申请人长期在某地居住,该地公证机构也可受理;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 三、公证机构审查 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严谨审查。 会核实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着重审查放弃抚养权声明的意思表示真实性,确保是申请人真实自愿的行为。 四、出具公证书 经全面审查,若符合相关条件,公证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出具公证书。 需要注意,放弃抚养权的公证并非抚养权变更的法定程序,若涉及抚养权变更,需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法定方式,由法院等相关部门依法确认。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欲办理放弃抚养权的公证书。但在准备材料时,小朱提交的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权条款模糊不清,公证机构对能否据此办理存争议;且小朱放弃抚养权声明的真实性也遭质疑。 案情分析: 1、关于材料问题,明确的抚养权相关证明材料是办理公证的关键。小朱提供的离婚协议若无法清晰表明抚养权初始归属,可能导致公证无法顺利进行,需补充或明确相关内容。 2、对于声明真实性争议,公证机构需严格审查。若无法确认小朱放弃抚养权是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为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公证机构不应出具公证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