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离婚后孩子抚养权还可以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在判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变更的,主要包含以下两种情况:
1.双方协商变更: 在现实生活中,若父母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后,都一致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并且这种变更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那么双方就可以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具体操作时,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详细的抚养权变更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要明确地写明变更后的抚养安排,例如孩子的居住地点、探视时间和方式、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 这种变更方式相对来说比较便捷,能够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2.诉讼变更: 当一方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而另一方却不同意时,想要变更的这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接到此类诉讼后,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判断。 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由于伤残等原因而失去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又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为等法定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总之,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变更抚养权,都必须始终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这一重要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起初孩子抚养权归小朱。后来小朱因工作变动频繁出差,无暇照顾孩子。小李提出变更抚养权,小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双方能协商一致, 2、若协商不成,小李可诉讼变更。如小朱因工作原因确实无法尽到抚养义务,法院综合实际情况,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可能会支持小李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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