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有孩子抚养权不管孩子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离婚后,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不管不顾,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妥善解决:
1.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坦诚的沟通。 找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心平气和地与对方交流。 明确且清晰地指出对方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责任,详细说明孩子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因为缺少其照顾而面临的问题。 然后,要求对方履行应尽的抚养义务,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制定一份合理、全面的抚养计划,涵盖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教育培养、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 2.申请变更抚养权: 若经过多次沟通协商都没有结果,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等明显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在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对方不管孩子的相关记录、证人证言等。 3.追究法律责任: 在某些特别严重的情况下,例如对孩子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或者长期严重忽视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等,可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其遗弃等法律责任。 总之,要始终把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促使抚养权人履行义务或变更抚养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获得孩子抚养权却对孩子不管不顾。小李先尝试与小朱协商,指出其未尽责问题并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小朱拒绝。之后小李申请变更抚养权,小朱仍不配合。争议点在于小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且不配合变更抚养权相关事宜。 案情分析: 1、在协商阶段,小朱拒绝沟通和履行抚养义务,这显然违背了其作为抚养权人应尽的责任,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2、小朱不配合变更抚养权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当一方无法尽到抚养责任时,另一方申请变更抚养权是合理诉求,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3、若小朱行为严重,如长期忽视孩子基本生活需求,相关部门应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障孩子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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