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前妻不给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探视权与抚养费确为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
探视权,即父母一方看望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它关乎着孩子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系和亲子关系的维系。 而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具体体现,无论何种情况,父母都有义务为孩子提供生活所需的经济支持。 即便前妻拒绝男方探视孩子,男方仍需依法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支付抚养费是这一法定义务的重要内容,不会因为探视权的暂时受阻而被免除。 男方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探视权,同时,男方在关注探视权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支付抚养费的责任,要按时足额地为孩子提供生活费用,以满足孩子在生活和成长方面的需求。 如果男方发现前妻有恶意阻挠探视等行为,他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让自己能够见到孩子,并且前妻还需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障男方的合法权益和孩子的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前妻小丽离婚后,小丽拒绝小朱探视孩子,小朱便以此为由停止支付抚养费。小朱认为自己探视权被剥夺就无需支付抚养费,而小丽认为小朱应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不同法律范畴,小朱不能因探视权受阻就免除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他应按时足额支付孩子生活费用。 2、小朱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维护探视权,若小丽恶意阻挠探视,小朱有权申请强制执行,小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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