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个孩子离婚了怎么抚养最有利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倘若父母双方均具备抚养孩子的意愿以及相应能力,那么便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抚养的方式,像轮流抚养这类方式便是不错的选择,如此一来,能够确保孩子可以获得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
倘若双方在抚养事宜上无法达成协商一致,此时法院通常会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一重要原则来作出判决。 具体而言,会对双方的经济状况进行考量,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能够为孩子提供较为稳定的生活环境以及优质的教育资源,在抚养权的争夺中往往会更具优势;同时,也会考虑居住环境等因素, 无论最终孩子由哪一方进行抚养,另一方都依法享有探望权,这有助于维系孩子与双方的亲密关系。 并且,父母在离婚这件事情上,应当尽最大努力去减少对孩子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携手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营造出良好的条件,让孩子在一个相对稳定且健康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均表示有抚养孩子小静的意愿和能力,但在抚养方式上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轮流抚养,小李则不同意,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小朱对探望权的安排也有异议。 案情分析: 1、在双方都有抚养意愿和能力时,轮流抚养若能确保孩子获父母双方关爱本是可行方式,但小李不同意,协商无法达成。 2、法院判决会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考量双方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因素作出。 3、无论哪方抚养,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小朱对探望权安排有异议是不合理的,父母应减少对孩子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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