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女方不管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阶段,如果女方对孩子不管不顾,男方首先应当与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通过心平气和的交流,向女方清晰地阐明她作为母亲应尽的抚养义务, 倘若协商的结果并不理想,男方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男方需要向法院详细说明女方不履行抚养孩子责任的具体情况,以及孩子目前面临的困境,如生活上的无人照料等。 根据《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即便夫妻已经离婚,这种权利和义务依然存在。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具体情况。 同时,男方也不能消极对待,而应积极地参与到孩子的抚养中来,与女方共同为孩子的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让孩子在父母的关爱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处于离婚冷静期,小丽对孩子不管不顾。小朱先与小丽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但协商无果。小朱遂向法院起诉,指出小丽不履行责任及孩子面临的困境。争议点在于小丽在离婚冷静期是否应尽抚养义务。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离婚冷静期内小丽作为母亲,理应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 2、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孩子年龄、生活状况及双方经济能力等,确定小丽应承担的具体抚养责任,如支付抚养费、照顾生活起居等。 3、小朱也应积极参与孩子抚养,与小丽共同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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