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女方,而男方却拒绝给予孩子。
此时,女方首先应与男方进行诚恳的协商沟通,向其明确阐述父母对子女所肩负的法定抚养责任,期望男方能够切实履行抚养义务。 倘若协商的过程并不顺利,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申请,请求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具体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方面,会从男方的收入当中扣除相应的抚养费,然后直接支付给女方,以此确保孩子能够按时得到抚养费用的支持。 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对男方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操作,通过这种方式来对男方形成一定的约束,促使其履行抚养义务。 与此同时,女方必须要妥善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总之,女方一定要依靠合法的途径,坚决地维护孩子应得的权益,让孩子能够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朱,但小李拒绝将孩子交给小朱。小朱与小李协商,小李仍不配合。小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争议点在于小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行为应如何解决。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协商无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是合理合法的,法律保障抚养权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应依法介入处理。 2、法院从男方收入扣抚养费给女方及查封、扣押财产等措施,能有效约束小李,促使其履行义务。 3、小朱保留离婚判决书及小李拒绝支付抚养费记录等证据,有助于在诉讼中维护自身及孩子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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