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16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16岁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有着明确且细致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尊重孩子意愿 16岁的孩子在心智和认知方面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判断和思考能力。 在法院对抚养权归属进行判决时,孩子自身的意愿会被充分重视。 通常情况下,法官会专门询问孩子,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看孩子更愿意跟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 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自己的生活和未来有了一定的规划和期待,他们的选择对于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综合考虑各方因素 -抚养能力:抚养能力是一个综合性的考量因素,其中经济收入和居住条件尤为关键。 例如,一方拥有稳定且较为丰厚的收入来源,这意味着能够为孩子提供优质的生活条件,包括良好的饮食、住宿以及丰富的学习资源等。 同时,稳定的居住环境能让孩子有安全感和归属感,这样的一方在抚养权争夺中往往更具优势。 -生活环境:孩子长期生活的环境对其成长影响深远。 如果孩子在某个特定环境中生活已久,周围有熟悉的亲友、学校和同学等,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会给孩子带来诸多不适,甚至影响其心理健康和学习成绩。 因此,能维持孩子现有生活环境的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三、特殊情况 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如传染性疾病且难以治愈,或者有不良嗜好,如吸毒、赌博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该方,而是会优先考虑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另一方。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16岁的女儿小静抚养权成争议焦点。小静表示愿随小朱生活,但小李称自己经济收入高、居住条件好,应获抚养权,且称小朱有不良嗜好影响小静成长,小朱对此否认。 案情分析: 1、尊重小静意愿方面,小静明确表示愿随小朱,这在抚养权判定中应被充分重视,体现了16岁孩子有一定判断能力,其选择对自身发展有意义。 2、综合考虑各方因素上,虽小李称自己经济和居住条件优,但小静长期生活环境及稳定性也需考量,维持其现有熟悉环境对成长有利。 3、关于特殊情况,小李称小朱有不良嗜好若无证据支持,则不能据此剥夺小朱抚养权,应优先保障更利于小静成长的一方获得抚养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