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十年还可以要回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十年能否要回抚养费
在一定情形下,离婚十年是能够要回抚养费的。 抚养费关乎子女的生活与成长,法律对此有相应的规定和保障。 2.对方拖欠抚养费的情况 当离婚时,无论是通过离婚协议还是法院判决确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数额,若对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那么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的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抚养费的索要并不受此严格限制。 这是因为抚养费是保障子女基本生活和正常成长的必要费用,其性质特殊,不能因时间的推移而让子女的权益受损。 3.因实际需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若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例如子女不幸患病,需要长期治疗,医疗费用大幅增加;或者子女到了上学的年龄,教育费用成为一项较大的开支,导致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无法满足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作为原告,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以保障子女能够健康成长。 4.总结 只要存在合理合法的事由,即使离婚已经十年,抚养子女的一方或子女本人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主张抚养费相关的权益,法律会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诉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十年,小李一直拖欠抚养费。后来,孩子小静不幸患病,医疗费用大增,原定抚养费已无法满足需求。小朱想向小李要回拖欠抚养费并要求增加抚养费,小李却以离婚时间久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拖欠抚养费问题,虽离婚已十年,但抚养费关乎子女生活成长,小李未按约定支付,小朱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且索要抚养费不受三年诉讼时效严格限制。 2、针对增加抚养费情况,小静患病导致费用增加,原定抚养费无法满足实际需求,小静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起诉,要求小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抚养费,以保障其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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