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有权看小孩,一方不让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另一方却不让其探望,这种情况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妥善解决:
一、协商解决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应当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可以选择一个双方都比较放松、平和的环境,心平气和地和对方沟通。 明确向对方指出,阻碍自己探望子女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同时,详细说明探望子女对于自己以及孩子成长的重要性,比如探望能让孩子感受到完整的亲情,有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等。 诚恳地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争取以最平和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还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组织申请调解。 这些组织通常比较了解双方的情况,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从亲情、道德和法律等多方面进行劝说和引导。 通过第三方的介入,促使双方就探望权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努力达成一致意见。 三、提起诉讼 要是协商和调解都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那么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比如离婚协议中关于探望权的相关条款等。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如果对方在判决后仍然不履行配合探望的义务,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有权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强制其配合探望。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朱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小李却多次阻拦小朱探望孩子。小朱尝试与小李协商,小李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小朱申请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小朱无奈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小李配合探望,可小李依旧不履行。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协商时,小李拒绝配合,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因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调解不成后小朱提起诉讼是合理合法的,法院判决小李配合执行,小李仍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强制小李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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