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条件有哪些方面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抚养方患病或伤残失去抚养能力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若因患严重疾病,像某些重大传染性疾病,如艾滋病、肺结核等,这类疾病不仅会影响其自身身体健康,还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因身体原因无法对孩子的生活起居进行悉心照料,比如不能按时为孩子准备饭菜、接送孩子上学等。 又或者因伤残导致行动不便、丧失劳动能力,没有足够的经济来源和精力去抚养子女,这种情况下,变更抚养权是必要的。 二、抚养方未尽抚养义务或对子女不利 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例如长期对孩子的生活、学习不闻不问,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资源。 或者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如经常打骂孩子,给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 再有就是其自身有不良嗜好,像酗酒、吸毒等,这些行为会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么变更抚养权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三、尊重孩子意愿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心智已相对成熟,他们对生活和抚养方有自己的判断。 若孩子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又具备抚养能力,包括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此时可以考虑变更抚养权。 四、存在其他正当理由 例如一方的生活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工作调动到偏远地区、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导致孩子继续在此环境生活将受到不利影响,这种情况下也可申请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随小朱生活。后来小朱患严重肺结核,身体虚弱无法照顾孩子生活起居,小李要求变更抚养权,小朱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患严重肺结核,属于抚养方患病失去抚养能力的情况,其身体状况难以对孩子生活悉心照料,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变更抚养权有必要性。 2、小李若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在小朱患病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支持小李变更抚养权的诉求更符合孩子利益。 3、若协商不成,小李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综合考虑双方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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