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房屋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吗 房屋定金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我国《民法典》第588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该条规定,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 二、房屋定金是一定要交的吗不是。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 5、谨防有的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6、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从这些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就算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和违约金,也不可以同时适用,只可以选择其一适用。 如果您对此还是有些疑惑,可以登录我们网站咨询我们的律师进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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