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二十多年没有结婚证怎样办理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情形之下,一般来讲是处于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
倘若双方对诸如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子女的抚养等事宜都能够达成相同的意见,那么就可以拟定一份用以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在这份协议当中对相关的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 比如说,对于财产的分割,可以详细地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以及在分割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方法;对于子女抚养,要明确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承担怎样的抚养费用以及探视的时间和方式等。 然而,要是双方无法就这些问题达成一致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妥善的处理。 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同居关系的处理规定并不是特别多,所以具体的判决结果往往会依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定。 总的来说,这种涉及到同居关系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无论是双方自行协商还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都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性。 因此,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专业的律师根据具体的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处于同居关系,后决定分开。双方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上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法院需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未形成婚姻关系,仅为同居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在处理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时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指引。 2、由于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实际因素进行判决,具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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