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父母买房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在婚前这个特定阶段,如果是父母出资来购买房子,并且还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通常来讲,这所房屋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从法律层面去分析,当房产证上增添了女方的名字,这就意味着父母把房子当作了对夫妻双方的一种赠与行为。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除非父母在赠与合同里非常明确地约定了,这个房子只是赠与其中一方的,不然的话,就应该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如此一来,这所房子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要是到了日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女方是有权利主张自己对这所房屋享有相应的份额的。 然而,具体到到底该如何分割这个房屋的份额,以及分割的比例等诸多问题,都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具体情况,再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 比如说,要看父母出资的具体金额、房屋在婚后的增值情况、双方在婚姻期间的贡献等等各种因素,综合起来进行考量,才能得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分割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准备结婚,小朱的父母出资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上添加了小李的名字。后来小朱与小李感情破裂要离婚,小李主张对房屋享有份额,小朱则认为房子是自家出资,不该给小李份额,这就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房产证添加女方名字,若无特别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此房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分割份额需综合考量,如小朱父母出资额、房屋增值情况、双方婚姻期间贡献等因素,才能确定合理的分割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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