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已经18岁夫妻才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8岁标志着一个人已成年。
在夫妻离婚的情境下,通常情况下不会再针对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判决。 这是因为此时子女已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自主地决定与父母一方或双方的生活关系等相关事宜。 不过呢,倘若子女虽然已经18岁,但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的教育,亦或是出现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状况,那么父母依然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 在离婚判决中,可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明确父母在这些特殊情况下的抚养责任。 总的来说,对于18岁的子女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是要考虑他们自身的意愿以及特殊情况。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18岁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生活能够保持相对的稳定。 比如,对于仍在求学的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让其学业受到过多影响;对于劳动能力有欠缺的子女,父母的抚养义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他们经济上的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生活的变化。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他们18岁的女儿小静虽已成年,但还在念高中。小朱认为小静已成年不应再判抚养费,小李则主张应考虑小静还在上学的情况,要求判决小朱支付抚养费,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静虽已年满18岁达到成年标准,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通常情况离婚时可不针对其抚养问题作判决。 2、但小静还在接受高中学历教育,属于特殊情况,在此情形下,父母仍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所以小李要求小朱支付抚养费的主张是合理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小朱的抚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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