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安置房是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
这其中有一定的前提条件,其一便是安置房已经取得了产权证书,并且其产权的归属是清晰明确的,不存在任何争议。 当要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必须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等来代为办理。 因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需要监护人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同时,还得依照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好一系列的证明材料。 比如,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要能明确证明监护人的身份信息;监护关系证明,以证实监护人与未成年孩子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安置房的产权证明,这是证明安置房所有权的关键材料。 要是安置房还没有取得产权证书,一般情况下是暂时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此时就需要耐心等待,等安置房满足了可以过户的条件之后,再按照规定的程序去办理过户事宜。 总之,安置房过户给未成年孩子在一定条件下是可行的。 但一定要确保所准备的手续是齐全的,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以及登记部门的各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后续可能会出现的法律纠纷,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想把自己已取得产权证书且产权归属清晰的安置房过户给未成年的儿子小李。小胡作为小李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过户手续,但在办理时,不动产登记部门称小胡提供的监护关系证明存在瑕疵,拒绝办理过户,小胡认为证明虽有小问题但不影响关系认定,这是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安置房过户给未成年人需法定监护人办理且手续要齐全。 2、小胡提供的监护关系证明存在瑕疵,不动产登记部门有权拒绝办理过户,小胡虽认为不影响,但应按照部门要求完善证明材料后再申请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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