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个小孩离婚了一个都不要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肩负着抚养教育的重要责任,这一义务通常是不可随意舍弃的。
当面临离婚这一情形时,倘若父母双方均不希望抚养孩子,法院往往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要么确定由其中一方来承担抚养责任,要么在双方都具备抚养能力却都不愿抚养的情况下,通过合理安排适宜的收养等方式,以此来确保孩子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倘若父母确实因自身原因而无力抚养孩子,那么他们应当与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取得联系。 看是否能够借助送养等合法的途径,去解决孩子的安置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无论处于何种状况,都绝对不能彻底抛弃孩子,因为这不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更是违背道德准则的举动。 总而言之,在离婚这个特殊的时期,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都选择不要孩子,而应该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以切实保障孩子能够健康成长,并且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的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未成年子女,二人决定离婚,但双方均不想抚养孩子,产生争议。小朱称自己生活压力大无力抚养,小李则表示自己也有诸多困难。此事闹到法院,而孩子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面临被抛弃的风险。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责任,离婚时不能随意舍弃。 2、在双方都不愿抚养且有抚养能力时,法院会判决一方抚养或安排收养,若无力抚养应联系民政部门送养,而抛弃孩子既违法又违背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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