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形在离婚时或许无需支付抚养费:
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此时可以用其个人的财物来折算抵充子女的抚养费。 比如,某方因失业等原因导致没有收入来源,那么就可以通过变卖其个人的一些财物,如房产、车辆等,来支付子女应得的抚养费份额。 子女已经成长至成年阶段,并且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 例如,子女年满18周岁,同时拥有了劳动的能力,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并维持自己的生活。 像这样的情况下,就可以不再要求未抚养方支付抚养费。 父母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且这种协商不会对子女的利益造成损害。 可以约定其中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 不过,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注意点,即这种约定并不能阻止子女在遇到必要情况时,向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比如,子女突发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或者面临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额外的经济支持时,子女仍有权向未抚养方提出合理的请求。 总之,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需要综合各种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始终要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首要前提。 如果对具体的情况存在疑惑,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育有一女小丽。小朱失业后无经济收入,小李提出离婚。小李要求小朱支付小丽抚养费,小朱表示自己目前无收入,只能以个人财物折算抵充。但小李认为小朱应先借钱支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无经济收入,按法律可通过变卖个人财物抵充抚养费,小李要求不合理。 2、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小朱无收入时应如何支付抚养费,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小丽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