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都不要孩子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要是双方都不想要孩子,通常就会依据孩子的利益最大化这个原则来进行处理。
首先,法院会着重去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 这里的抚养能力包含了经济方面的状况,比如说谁的收入更稳定,谁有更充足的资金来满足孩子日常的各种开销,像吃的、穿的、玩的等等;还有居住条件,比如谁的住房更宽敞、更安全,能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要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差不多,那一般就会按照孩子的意愿来决定抚养权归谁。 要是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辨别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法院肯定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要是孩子还小,根本没办法表达自己的意愿,那法院就会综合考虑其他的一些因素,像孩子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孩子更习惯和谁一起生活,和哪一方的亲密程度更高等等。 并且,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是必须要依法支付抚养费的,这样才能保障孩子在生活和教育等各个方面的需求都能得到满足。 总之,离婚时都不想要孩子这种情况是比较复杂的,但是法院一定会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依照法律来作出合理的判决和安排,确保孩子能够得到妥善的对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他们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双方经济状况和居住条件相当。孩子年龄小无法表达意愿。小朱称自己工作忙难以照顾孩子,小李称自己身体不好照顾不好孩子。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法院需要做出判决。 案情分析: 1、法院会考量双方抚养能力,因经济和居住条件相当,这一因素难以判断抚养权归属。 2、由于孩子无法表达意愿,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生活习惯、亲密程度等因素。 3、无论抚养权归谁,另一方都必须依法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生活和教育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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