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变更抚养权去公证处好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前往公证处办理并不一定是最佳选择。
倘若夫妻双方能够就变更抚养权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此变更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之后,便会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这样一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诸多纠纷。 比如,通过公证可以清晰地明确变更后的抚养权利与义务,让双方都清楚知晓各自的责任与担当,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更明确的保障。 然而,倘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变更抚养权方面存在争议,仅仅依靠公证处的公证往往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 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由法院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从而确定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抚养权归属。 总的来说,公证可以作为一种辅助性的方式来帮助变更抚养权,但它绝对不能替代法律诉讼的重要作用。 在实际处理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时,应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最为合适的途径,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涉及孩子抚养权变更。小朱认为前往公证处公证变更即可,小李却不同意,觉得双方有争议时公证无法解决问题,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朱觉得公证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小李则坚持有争议应诉讼,让法院判决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抚养权归属。 案情分析: 1、若双方能就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公证可明确权利义务避免纠纷,具有一定法律效力。 2、若双方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公证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必须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以保障孩子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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