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主妇离婚需要给娃抚养费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家庭主妇在离婚时,通常是需要承担给孩子抚养费这一义务的。
法律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着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责任。 当婚姻关系破裂,夫妻离婚后,其中一方负责抚养孩子,那么另一方就应当负担起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这些费用可能是一部分,也可能是全部。 2.关于具体的抚养费数额方面,要依据孩子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时,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倘若父母中有一方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给付。 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则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进行确定。 3.总之,家庭主妇离婚后,同样不能忽视自己抚养孩子的责任,通过按时支付抚养费,能够切实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让孩子在离婚后的生活中依然能得到良好的照顾和发展。 案情回顾: 小朱(家庭主妇)和小李离婚,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认为自己没有收入不应承担抚养费,小李则认为小朱作为母亲有抚养义务。双方就小朱是否该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多少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责任,小朱虽为家庭主妇,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关于抚养费数额,若小朱无固定收入,应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相关比例确定,要考虑孩子实际需求、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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