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申请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这件事。
要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在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都能达成一致意见,那首先得经过30天的冷静期。 等这30天冷静期结束后,在接下来的30天内,只要双方一起到民政局去领取离婚证,整个办理离婚的过程大概就需要60天左右。 不过,如果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有一方突然反悔,不愿意离婚了,那离婚申请就会被驳回,之后就需要重新去申请离婚。 要是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这些问题上存在争议,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那就不能用协议离婚的方式来办理了,而得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所需要的时间,会因为具体的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有可能会需要好几个月,甚至更久的时间。 比如说有些案件可能涉及到财产的复杂情况,或者子女抚养权的激烈争夺,这些都会导致诉讼时间延长。 所以,在决定离婚之前,双方最好充分考虑清楚各种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起初双方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向民政局申请离婚。但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导致离婚申请被驳回。之后双方又因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因财产复杂情况而审理时间延长。 案情分析: 1、在协议离婚阶段,30天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符合相关规定,民政局驳回申请是依法行事。 2、当双方在财产分割等问题出现争议无法协商时,通过诉讼离婚是正确途径。 3、因财产复杂导致诉讼时间延长,说明实际案件情况会影响诉讼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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