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夫妻忠诚义务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之间负有相互忠实的义务,这是婚姻关系得以稳固的重要基石,深刻体现了婚姻的本质与价值。
具体而言,夫妻忠实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性关系的专一。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应坚守对彼此的忠诚,杜绝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 这是忠诚义务最直接的体现。 2.情感与行为的诚实。 不得对配偶隐瞒、欺骗,无论是感情上的游离,还是行为上的出轨,都是对这一义务的违背。 若一方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依据相关法律主张自身权益。 比如,当一方因婚外情导致婚姻破裂时,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经济赔偿。 这种赔偿不仅是对无过错方物质损失的弥补,更是对其精神创伤的一种慰藉,使其在情感和经济上都能得到一定的补偿,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小朱与小静发展不正当关系,存在婚外情行为。小丽得知后深受伤害,决定离婚,并要求小朱给予经济赔偿,小朱却认为自己只是情感一时迷失,不愿赔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中性关系专一的要求。 2、小朱的行为对小丽造成了精神创伤,小丽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依据相关法律有权要求小朱给予经济赔偿,小朱拒绝赔偿的理由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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