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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不让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小三孩子的继承权”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1.法律规定层面: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这是基于法律对每一个公民权利的平等保护原则所确定的,所以很难直接做到“不让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
2.遗嘱安排情况:若存在遗嘱,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排除小三孩子的继承份额。
不过,遗嘱需严格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比如要具备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有相应的见证人等,同时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像不能随意剥夺特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法定继承情形:要是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小三的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通常无法被剥夺。
除非这个孩子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律明确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特定情形。
综上所述,要阻止小三孩子的继承权,比较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来进行合理安排,并且要特别注意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外与小静有染并育有一子小胡。小朱去世后,遗产分配时,争议点在于小胡作为“小三的孩子”是否有继承权,小丽主张小胡不应继承,小胡则认为自己有合法继承权。

案情分析:

1、从法律规定层面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这是基于公民权利平等保护原则,所以小胡本应享有继承权。
2、若小朱留有遗嘱,且遗嘱严格符合法定形式要件,明确排除小胡的继承份额,那么小胡可能无法继承。
3、在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情形下,小胡依法享有继承权,除非其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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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2: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