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与继子女继承权的关系,一般来说并无直接联系,具体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看:
1.有遗嘱的情况:若被继承人(夫妻中的一方)在生前立下遗嘱,明确表明将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指定由继子女来继承,那么继子女就拥有相应的继承权。 这是遵循被继承人的个人意愿进行财产分配。 2.无遗嘱的情况:若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此时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来处理。 继子女要想拥有继承权,前提是与被继承人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 比如,继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受到被继承人的抚养和教育; 或者在被继承人年老需要照顾时,继子女对其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等。 在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与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总之,继子女能否继承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被继承人的遗嘱、法定继承规定以及双方是否形成抚养关系等。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二人有夫妻共同财产。小朱去世前未立遗嘱,小朱与前妻的孩子小胡作为继子女,在小朱和小李婚后一直随他们生活,受小朱抚养教育。小朱去世后,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继承问题上,小李与小胡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属于小李的部分归其所有,剩余部分才是小朱的遗产。 2、小胡作为继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小朱的抚养和教育,与小朱形成了抚养关系。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小胡与小朱和小李的亲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可参与继承小朱遗产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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