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取保候审的有哪些案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下述是部分不宜实行保释制度的案件类别:
首先是那些对社会治安环境构成严重威胁者,或其他犯罪行为极其恶劣、情节严重不减的犯罪嫌疑人; 然后是曾有犯罪纪录的累犯、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以及采用自残、自我伤害方式逃避司法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还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等恶意活动、暴力行为以及其他违背社会公共道德且后果极为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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