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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效遗嘱有哪几种情形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下,无效遗嘱存在多种具体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他们缺乏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等,其认知和判断能力有限。
这类人群所立的遗嘱,由于他们无法真正表达出符合自身真实意愿且符合法律要求的内容,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2.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
当遗嘱人受到他人欺诈,如被误导财产状况、虚假承诺等,或者受到胁迫,像被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等,其真实意思表示就会被非法干扰。
在这种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遗嘱,显然不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想法,因此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是他人假冒遗嘱人名义制作的,完全不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和道德准则,所以该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4.篡改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若遗嘱被篡改,那么篡改的部分无效。
而其他未被篡改且能够明确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部分,依然是有效的。
5.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部分无效
遗嘱只能对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若涉及处分他人财产,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遗嘱,将财产分给子女。但其立遗嘱时患严重精神疾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小胡伪造小朱遗嘱想独吞财产,小李胁迫小朱修改部分内容,小丽篡改遗嘱,小静在遗嘱中处分了部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争议点在于这些遗嘱的效力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无法真正表达自身真实意愿,该遗嘱无效。
2、小胡伪造遗嘱,并非小朱真实意愿体现,此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3、小李胁迫小朱修改遗嘱,干扰其真实意思表示,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4、小丽篡改部分遗嘱内容,篡改部分无效,未篡改且能体现真实意思部分有效。
5、小静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部分,这部分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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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1: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