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可以立遗嘱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是可以立遗嘱的,下面为你详细阐述相关内容:
一、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能够依照相关法条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同时还能指定遗嘱执行人。 这里的关键在于,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立下遗嘱时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而且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所立遗嘱才是有效的。 比如,一个精神正常、思维清晰的成年人,在没有受到胁迫等情况下,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立下遗嘱,且内容合法合规,这样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范围 在婚内立遗嘱时,需要明确能处分的财产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中,通常会先将一半划分给配偶。 比如夫妻共有100万元财产,那么其中50万元属于配偶所有,剩下的50万元才是可以通过立遗嘱进行处分的个人财产。 这是为了保障配偶的合法权益,避免遗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处分。 三、遗嘱形式 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着不同的法定要求。 例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公证遗嘱则需要通过公证机构的公证程序来确保其效力。 立遗嘱人需按照规定订立,才能保证遗嘱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婚内小朱欲立遗嘱。小朱在精神正常时自书遗嘱,将夫妻共有的100万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妹妹小胡,未考虑小李的权益,引发争议,小李认为该遗嘱不合理。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意思表示真实,但遗嘱内容涉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当处分。按照法律,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划分一半给配偶,小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 2、小朱采用自书遗嘱形式,虽符合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的要求,但因遗嘱内容违反了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规定,所以该遗嘱中对小李那部分财产的处分是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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