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房子继承人顺序怎么排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父母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先说“子女”,这其中涵盖了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孕育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然其父母未形成合法婚姻关系,但他们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是经过合法收养程序,与养父母形成法律上父母子女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比如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尽到了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下继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再看“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也就是亲生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通过收养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关系;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被继承人还可以通过立遗嘱等方式指定继承人,并且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其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丽,继子女小静且有扶养关系。同时还有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争议点在于房产究竟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李、小胡、小丽、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通常应由他们继承房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暂不参与。 2、若小朱留有遗嘱指定继承人,那么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应按遗嘱内容确定房产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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