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房子不给女儿继承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父母不想让女儿继承自己的房子,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订立遗嘱 父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订立遗嘱。 遗嘱的形式多样,常见的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等。 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字迹要清晰可辨,写完后需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日期。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公证遗嘱需要父母到公证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由公证机构对遗嘱进行公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通过遗嘱,父母能明确表明房产由除女儿之外的其他人继承。 二、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父母还可以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比如,与养老院或者某个愿意照顾自己的个人签订协议。 协议中要详细约定,对方需承担父母生养死葬的义务,包括日常的生活照料、生病时的照顾以及去世后的丧葬事宜等。 作为回报,父母去世后,房产就归对方所有。 三、生前赠与 父母在生前就可以将房产直接赠与给想给予的人。 赠与过程中,要签订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然后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转移。 通过这些合法途径,父母能按自己意愿处置房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胡是夫妻,育有一女小丽。小朱和小胡不想让小丽继承房产,小朱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侄子,小胡则与养老院签遗赠扶养协议把房产给养老院,还没办理相关手续,小朱去世,小丽认为遗嘱和协议无效,要求继承房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若其亲自书写、字迹清晰、有签名和日期,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应认定有效,小丽不能依据法定继承主张该部分房产。 2、小胡与养老院签的遗赠扶养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约定明确,在小胡去世后,若养老院履行了协议义务,就有权按协议取得房产,小丽同样不能主张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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