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者去世后房产财产如何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死者去世后,其房产财产的分配遵循特定规则,具体如下:
一、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 遗嘱是死者在生前对自身个人财产作出的明确处分安排。 要使其有效,需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例如,自书遗嘱需由死者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在死者去世后,就应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执行财产分配。 遗赠扶养协议则是死者与扶养人签订的一种协议。 在协议中,双方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扶养人需按照协议要求,切实履行对死者生养死葬等义务。 当扶养人履行完相应义务后,便可依据协议约定取得相应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财产分配将以协议内容为准。 二、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 此时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有着明确的继承人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等财产,未留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其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父母小静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财产分配上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自己照顾小朱多应多分,小胡则认为应均分。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无遗嘱及遗赠扶养协议,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小李、小胡、小丽、小静等有继承权。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均等,但小丽对小朱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若小胡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则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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