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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完全有效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嘱的有效性并非一概而论,而是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一、主体方面
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立遗嘱人要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例如,一个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在发病期间所立的遗嘱,因其处于无行为能力状态,该遗嘱通常是无效的。
而对于那些因年龄、智力等因素导致行为能力受限的人,在限制行为能力状态下所立遗嘱,也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若立遗嘱人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立下遗嘱,比如被他人以威胁生命安全等手段逼迫立下不符合自身真实想法的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伪造的遗嘱,即完全是他人假冒立遗嘱人名义所立的遗嘱,显然也是无效的。
另外,若遗嘱存在被篡改的情况,那么被篡改的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形式要求
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其特定的法定形式要件。
例如,自书遗嘱要求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同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只有当遗嘱在上述各个方面都符合要求时,才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一份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子女。但小朱在立遗嘱时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处于发病期,且遗嘱部分内容是在他人胁迫下订立,涉及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遗嘱形式上也未按规定有见证人签名。子女间就该遗嘱有效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主体方面,小朱立遗嘱时处于无行为能力状态,此时所立遗嘱通常无效。
2、意思表示上,受胁迫部分不能体现其真实意愿,该部分无效。伪造或篡改部分同样无效。
3、形式要求上,未满足相应法定形式要件,遗嘱存在瑕疵。
4、内容合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他人部分,此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综上,该遗嘱整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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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20:5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