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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怎么样才能没有继承权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子女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这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行为,不论此杀害行为最终是否成功,只要子女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主观意图并付诸行动,其继承权就会被剥夺。
例如,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子女为了能够独占遗产,起了歹心,谋划并实施杀害父母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和道德准则,必然导致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这种情况强调杀害行为的动机必须是为了争夺遗产。
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多个子女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其中一方为了能多获得遗产份额,不惜杀害其他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遗弃表现为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明明有扶养义务却拒不履行。
例如,将年迈且无收入的父母抛弃在外,不管不顾。
而虐待情节严重则需达到一定程度,如长期对父母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例如,某些子女为了非法获取更多遗产,私自伪造遗嘱,试图改变遗产分配方式,并且给其他继承人造成了实际损害,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遗产分配的公平性。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比如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让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这种行为侵犯了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和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为独占遗产,谋划杀害父亲,虽未成功,但已实施行动。小李为多获遗产份额杀害了有继承权的兄弟姐妹。小胡遗弃年迈无收入的母亲。小丽伪造遗嘱损害其他继承人利益。小静胁迫父亲变更遗嘱。争议点在于他们的行为是否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案情分析:

1、小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虽未成功,但其主观有故意且付诸行动,依法律规定应丧失继承权。
2、小李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此行为违背法律,必然丧失继承权。
3、小胡遗弃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母亲,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应丧失继承权。
4、小丽伪造遗嘱并造成实际损害,情节严重,丧失继承权。
5、小静胁迫父亲变更遗嘱,情节严重,侵犯他人权益,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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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1: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