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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人死了钱谁承担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欠债人不幸死亡时,其债务的承担情况需要分多种情形来具体分析:
一、有遗产且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况
在这种情形下,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比如,欠债人去世后遗留了一套房产,经评估该房产价值100万元,而其生前欠下的债务为80万元。
此时,继承人若选择继承这套房产,那就需要偿还这80万元的债务。
因为继承人继承了遗产,也就相应地承接了在遗产价值范围内的债务责任。
但如果债务高达120万元,超出了遗产价值,那么继承人只需偿还100万元,超出部分无需承担。
二、有遗产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
当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这是为了保障继承人在不想要遗产的情况下,不被强制要求承担债务。
三、无遗产的情况
若欠债人死亡后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债务一般就无法得到清偿。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可能就无法实现,因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如果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配偶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这是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50万元后不幸死亡。小朱留有价值30万元房产,其继承人小胡选择继承房产,小李要求小胡偿还50万借款,小胡认为只需还30万;若小胡放弃继承,小李又要求其偿债;若小朱无遗产,小李不知如何是好;若此债务为小朱与配偶小丽的共同债务,小丽是否该偿债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小胡继承房产时,应在遗产实际价值30万元范围内承担偿债责任,超出部分无需偿还,所以小胡只需还30万。
2、小胡放弃继承时,依法对小朱的债务不负偿还责任,小李不能要求其偿债。
3、小朱无遗产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小李的债权一般无法实现。
4、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承担偿还责任,因夫妻共同债务是双方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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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9: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