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工人身意外保险哪些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诸如此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均会拒绝承保责任及支付相关赔偿金:
1.被保人系察觉投保人有故意致本人伤亡或身体遭受严重损害之企图并进行抗拒的行为; 2.被保人因自杀、自我伤害、故意犯罪或自身故意行为而引发的冲突事件或因其行为而遭国家执法机构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阻碍; 3.被保人长期沉溺于酒精或主动参与毒品滥用活动; 4.被保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获取合法有效驾驶证或所驾车型未取得有效行驶证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 5.由精神疾病引发的非预见性的意外事故; 6.由于妊娠、流产、分娩以及药物反应等生理因素导致的身体损伤; 7.因未遵从医生建议擅自用药而产生的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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