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有效范围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有效范围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一、主体范围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其心智和认知能力正常,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而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财产范围 遗嘱仅能对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 这些财产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有明确的产权归属。 如果遗嘱中涉及到对国家财产,如国有土地等;集体财产,如集体所有的山林等;或者他人财产,如未经授权处分配偶的个人财产等,那么这部分内容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三、形式范围 遗嘱形式需严格符合法律规定。 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内容范围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只有在上述各方面都符合法律要求时,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但其立遗嘱时精神状态不佳,无法完全辨认自己行为。遗嘱中还涉及处分集体山林及配偶小丽的部分财产,形式上未按规定有见证人,且内容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儿子小胡的必要遗产份额,引发继承争议。 案情分析: 1、主体方面,小朱立遗嘱时精神状态差,属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主体无效。 2、财产范围上,处分集体财产及配偶财产部分不具法律效力。 3、形式上,未按规定有见证人等,不符合法律对遗嘱形式要求。 4、内容上,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继承人必要份额,违背法律规定,该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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